丽水市重大农业植物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红火蚁监测防控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31 来源:爱游戏app官方网站入口

  各县(市、区)重大农业植物疫情防控指挥部、市重大农业植物疫情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现将《丽水市红火蚁监测防控方案》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为有效控制红火蚁疫情蔓延危害,进一步保障我市农林业生产安全和社会公众生产生活秩序,根据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制定我市红火蚁疫情防控方案。

  红火蚁是全国外来入侵重大农业、林业及进境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也是全球公认的百种最具危险入侵物种之一,主要随草坪、建筑材料、带土种苗等物品调运传播。红火蚁繁殖速度快、破坏力强、危害性强,不仅对农林生产带来一定威胁,而且会对生态系统和社会生活造成破坏。我市自2017年以来已陆续发生过红火蚁疫情,市委、市政府格外的重视红火蚁疫情防控工作,全力抓好阻截防控,严防疫情扩散蔓延,虽取得积极成效,但也存在监测防控力量薄弱,联防联控机制不够完善限制,某些特定的程度影响了防控效果。当前,红火蚁疫情形势复杂,周边地市仍有发生红火蚁疫情,且呈点状爆发态势,疫情防控难度大。各县(市、区)要充分认识红火蚁疫情的危害性及防控工作的重要性,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和生物安全,以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高度负责的态度,压实防控责任,坚决打赢红火蚁疫情防控阻截战。

  各县(市、区)要全面贯彻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形成各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坚持内防外堵,强化协同协作,大力推进联防联控,有效控制疫情传入与扩散。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组织农业生产田块、农村生活区域及周边区域的防控工作;林业部门负责组织林地、森林公园、苗圃等区域的监测防控工作;海关负责组织入境口岸、进口货物物品及集装箱存放区域的监测,并通报口岸经营管理部门开展防控。住房建设(园林、城司)、交通运输、水利、铁路等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分别做好城市公园绿地及绿化带区域、公路交通沿线绿化带、水利工程及河湖库塘周边绿化区域、铁路两侧地界以内绿化带等红火蚁易发区域的监测防控(具体以区块实际管理单位划分为准,水利实际管理的林木由水利承担相应职责);邮政部门组织做好疫情发生县(市、区)收寄相关快件的植物检疫证书查验;卫生部门负责指导医疗机构规范开展医疗救治工作。

  各级部门要认真执行《植物检疫条例》《浙江省植物检疫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和法规,根据各自职责分工严格检疫监管和执法检查,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及林业部门重点加强从疫情发生区调运的带土苗木、花卉、草坪草等检疫。海关要加强入境货柜、集装箱检验检疫。交通运输、铁路和邮政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做好承运应施检疫的植物和植物产品植物检疫证书查验。住房建设(城司)、水利、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指导园林绿化项目、水利工程、道路设施等建设主体做好管辖范围内和在建项目的红火蚁防控工作,监督承建单位依法调运苗木和检疫除害工作。

  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各地发现疫情要第一时间开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扑杀工作,着力将红火蚁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扑灭于新发之时。要进一步健全红火蚁疫情监测预警体系,科学布置监测点,明确责任人员,大力推进智能化监测设施装备建设,依托信息化工作和数字化平台提升智能监测水平和风险评估能力。鼓励创新疫情监测模式,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专业服务组织开展红火蚁监测。各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区域内疫情调查,及时准确掌握疫情发生范围和危害程度。要严格落实红火蚁疫情报告制度,及时规范报送疫情调查信息。要全力推进防控工作,抓住春末夏初,秋季两个红火蚁疫情防控关键时期,按照防控技术方案,组织开展防控。

  各地要加强红火蚁防控科普宣传培训,开展以“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展管、进生产主体、进办事大厅”为主的“六进”宣传活动,通过印发宣传册、张贴海报挂图、现场培训、制作短视频等方式,多形式、多层次、多维度宣传植物检疫相关法律法规,普及红火蚁识别、防控和防护救治等知识,引导公众认识生物安全及遵守检疫法律法规,形成全社会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林业部门及相关部门要加强红火蚁疫情防控技术指导和专业培训,提高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疫情应急处置能力。科学引导社会大众对红火蚁的认识,加强正面宣传,特别是针对红火蚁叮蜇伤人事件,要及时跟进科学应对,避免公众恐慌。

  各县(市、区)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植物检疫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落细各方责任,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夯实防控基础工作,狠抓应急处置落地。

  持续控制红火蚁疫情在1级以下,铲除小范围和新传入疫点,不发生恶性伤害人畜事件,不出现疫情恶性扩散蔓延。

  以科学监测为基础,坚持阻截与防控并重,采取检疫监管措施,防止疫情扩散传播;采取毒饵法、灌巢法和灭巢法等防控措施,降低种群密度,压低虫源。

  1.疫情监测。按照《红火蚁疫情监测规程》(GB/T 23626-2009)要求,未发生区重点监测如连通发生区交通道路沿线、近年从发生区调入高风险物品(包括草皮、花卉等带土绿化植物、栽培介质、回收废品、运载工具等)的高风险区域,主要监测红火蚁是否传入。发生区重点监测有代表性的红火蚁发生地块和发生区边缘地带,主要监测红火蚁的发生动态和扩散趋势。

  2.疫情普查。采取访问调查与实地踏查相结合方式进行普查,向医务人员、居民、绿化植被维护人员、花卉苗木经营主体等询问有无蚂蚁伤人事件、是否见到地面隆起蚁巢,对可疑地点和高风险物品流动地带(包括公园、学校、绿化带、苗圃、废旧塑料堆放及加工场所等)进行重点踏查,观察有无红火蚁蚁巢,摸清疫情发生与危害情况,填写《红火蚁疫情普查记录表》。红火蚁疫情排查工作可委托专业化防治组织实施。

  对苗圃、园艺花卉基地和种苗集散地等场所,按照《红火蚁检疫规程》(GB/T 23634-2009)要求做好检疫检查,严格控制发生区可能携带红火蚁的种苗、花卉、草皮、栽培介质等物品调出,确需调出的进行检疫除害处理;采用触杀作用强的如氯菊酯、溴氰菊酯、氯氰菊酯、氰戊菊酯等药剂进行浸渍或灌注处理至完全湿润,盆栽苗木也可均匀撒施毒死蜱、氰戊菊酯、二嗪磷等颗粒剂后,再用水浇透。

  1.毒饵法。适用于不同生境类型红火蚁发生区域。采用氟蚁腙、茚虫威、多杀霉素等商品杀蚁饵剂或配制毒饵。使用毒饵时适宜地表温度为21~35℃,地面应较干燥,使用后6小时内无降雨,并尽量在红火蚁活动觅食时间施用。

  单个蚁巢处理。适用于活蚁巢密度较小、分布较分散且诱饵诱集工蚁数量较少的发生区域。距蚁巢10~50厘米处点状或环状撒放毒饵,注意不要扰动蚁巢。毒饵用量一般直径20~40厘米的蚁巢使用推荐用量的中间值,小于20厘米或大于40厘米的蚁巢使用推荐用量的下限值和上限值。

  普遍撒施毒饵。适用于蚁巢密度较大、分布普遍或采用诱饵法普遍诱到工蚁、但很难发现活蚁巢的发生区域。毒饵用量一般每100平方米使用推荐用量的2倍左右。撒施毒饵时要注意全覆盖。

  使用毒饵防治红火蚁后,防效评定发现尚有活蚁巢和工蚁分布的地点则进行补施处理,一般围绕其发生区域进行小范围点施毒饵。蚁巢用量同单个蚁巢,诱到工蚁的地点则按推荐用量的下限值使用。

  防效评定:防治前对发生区进行1次全面调查,防治后2~6周内再进行1次全面调查,分别记录活蚁巢密度、工蚁数量,并进行效果评估。

  2.灌巢法。适用于有明显活蚁巢的发生区域。红火蚁活蚁巢密度较小且明显,但对人体健康或重要设施等造成威胁,急需尽快处理的情况下则采用灌巢法防治红火蚁。

  使用方法:将拟除虫菊酯类、有机磷类、氨基甲酸酯类等触杀作用强的药剂,按使用说明配制成规定浓度药液。施药时以活蚁巢为圆心,先在蚁巢外围施25~30厘米的药液带,然后把药液直接浇在蚁丘上或挖开蚁巢顶部将药液浇灌到蚁巢中心地带,浇灌药液时尽可能使药液均匀渗透到1米以下的土壤中,使整个蚁巢湿透。一般蚁巢药液用量10~20升/个,较大蚁巢适当增加用量。使用时注意不要扰动蚁丘,以免惊动引致蚁群转移蚁后。

  防效评定:防治前对发生区进行1次全面调查,防治10天后再进行1次全面调查,分别记录活蚁巢密度、工蚁数量,并进行效果评估。

  3.颗粒剂、粉剂灭巢法。适用于蚁巢明显的发生区域。采用拟除虫菊酯类、有机磷类、氨基甲酸酯类等触杀作用迅速的颗粒剂或粉剂。先将颗粒剂直接均匀撒布于蚁丘表面和附近区域,然后立即洒水,后每隔2~3天洒水1次,共3次以上,使用量根据商品使用说明确定。使用高效氯氰菊酯等粉剂时,先破坏蚁巢,待工蚁大量涌出后迅速将药粉均匀撒施于工蚁身上。一般直径20~40厘米的蚁巢使用推荐用量的中间值,小于20厘米或大于40厘米的蚁巢使用推荐用量的下限值和上限值。注意不宜在较大风力的天气下使用粉剂。防效评定同灌巢法。

  4.二阶段处理法。二阶段法适用于不同发生区域。大面积撒施毒饵防效较高,药液灌巢法、颗粒剂/粉剂灭巢法等处理单个蚁巢速效性较强,两者结合防效好。先在红火蚁发生区域撒布毒饵剂,10~14天后再结合使用触杀性杀虫剂或其他方法处理单个蚁巢。

  做好疫情监测与防控信息的统计汇总工作,将相关表格、GPS定位分布图和工作总结等材料于每年的12月底前上报省植物保护检疫总站。新发疫情按照《农业植物疫情报告与发布管理办法》及时上报疫情快报。

  建立红火蚁疫情监测与防控台账,并保存好电子数据档案。需要记录的主要信息包括:疫情发生时间、发生面积、危害程度等监测调查数据,GPS定位分布图,防治措施、防治时期、防治次数以及防效评估结果等。

  (一)发生面积。以发生区最外围蚁巢为中心向外辐射20米的范围作为整个发生区的发生面积。

  1.按单位面积活蚁巢数量分级。在红火蚁发生区域随机选择3个以上500平方米大小的区域,记录活蚁巢数量。以单位面积的活蚁巢数量作为分级标准:1级,平均每100平方米活蚁巢数为0~0.1个;2级,平均每100平方米活蚁巢数为0.11~0.5个;3级,平均每100平方米活蚁巢数为0.51~1.0个;4级,平均每100平方米活蚁巢数为1.1~10个;5级,平均每100平方米活蚁巢数大于10个。

  2.按诱集工蚁数量分级。以监测瓶诱集的红火蚁工蚁数量作为分级标准:1级,平均每监测瓶红火蚁数为20头以下;2级,平均每监测瓶红火蚁数为20.1~100头;3级,平均每监测瓶红火蚁数为100.1~150头;4级,平均每监测瓶红火蚁数为150.1~300头;5级,平均每监测瓶红火蚁数为301头以上。

  (五)铲除疫点。指经实施一定时间段防控后消除了红火蚁危害的原疫点(面积按发生田块计算)。

  2.按分工加强对从疫情发生区调运的带土农作物种苗、草本花卉、草坪草等实施检疫,对违规调运行为进行查处,配合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2.按分工加强对从疫情发生区调运的带土林业种苗、绿化苗木、木本花卉及其有关介质等实施检疫,对违规调运行为进行查处,配合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1.负责入境口岸、进口货品及集装箱存放区域的红火蚁监测,并通报口岸经营管理部门和地方农林部门,由口岸经营管理部门开展防控;

  2.加强来源于红火蚁发生国家和地区的进境货物(苗木、木材、饲草等)、物品、集装箱检验检疫;

  3.收集、整理和提供境外疫情信息,按需要通报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疫情宣传及培训。

  2.督促生产建设有关单位严格遵守植物检疫法规,对从疫情发生区调运的建筑材料、废弃物品、绿化苗木等要自觉采取检疫防范措施并配合检疫检查;

  1.做好水利工程、河湖库塘周边绿化区域的红火蚁监测防控(具体以区块实际管理单位划分为准,水利实际管理的林木由水利承担对应职责);

  2.督促水利工程施工单位严格遵守植物检疫法规,对从疫情发生区调运的建筑材料、废弃物品、绿化苗木等要自觉采取检疫防范措施并配合检疫检查;

  1.分别做好公路交通线路两侧用地范围以内绿化带、铁路线路两侧地界以内绿化带的红火蚁监测防控;

  2.督促公路、铁路建设有关从业单位严格遵守植物检疫法规,对从疫情发生区调运的建筑材料、废弃物品、绿化苗木等要自觉采取检疫防范措施并配合检疫检查;

  3.督查指导道路货物运输企业、铁路运输企业做好承运应施检疫的植物及植物产品植物检疫证书查验;

  1.督查邮政企业、快递公司做好承运应施检疫的植物及植物产品植物检疫证书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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