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鈊渝金融租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权改变的请示》(重庆鈊渝文〔2024〕11号)收悉。经审阅,现批复如下: 一、赞同重庆市渝地财物经营办理有限公司受让绿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你公司390,000,000股股份、重庆开展投资有限公司受让绿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你公司300,000,000股股份。受让后,重庆市渝地财物经营办理有限公司持有你公司390,000,000股股份、持股票份额为13%,重庆开展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你公司300,000,000股股份、持股票份额为10%。 三、你公司应加强股权办理,逐渐优化股权结构,严控股东相关买卖,完善公司管理与内部操控机制,防备和化解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