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重疑问是,绿地认养制度是否已异化为一种“生意”?根据现行的绿地认养制度,单位或个人只需缴纳一笔不算太高的费用,就能获得相当面积的公共绿地的管理权。对园林绿化部门来说,力推绿地认养制度能获得一笔财政收入,也能让社会力量承担部分绿化工作,可谓双赢;对某些单位或个人而言,获得公共绿地的管理权,如果能暗度陈仓建一些别墅和酒店,无疑也是一笔划算的投资。
然而,在这个看上去没有输家的“生意”中,真正受伤的无疑是社会大众。一旦公共绿地变成了别墅和酒店,圈了栅栏和围墙,它们显然就不再具备公共资源的属性,而变成了某些个体的私产。这样的认养,与“贱卖公共资源”何异?
另一重疑问是,在公共绿地变成私家花园的过程中,相关政府部门是否存在监管失职?在公园内建别墅和酒店,前前后后涉及不少的规划和审批环节,为何没有一个部门对违建行为说“不”?涉事商人建别墅前以建设“管理配套用房”的名义报批,为何能够顺利得到批复?连普通民众都知道在公园内建别墅的行为很可疑,为何没有监管部门前去清查和制止?这背后有多少利益勾兑的可能?
绿地认养原本是一个听上去很高尚的行为,但如今似乎有被一些部门和个人借机牟利的嫌疑,相关部门对此必须保持警惕。如何让绿地认养制度正本清源?基本的努力方向有两个:其一,加强对认养单位和个人的资格审查,以及认养之后的定期抽查与考评,及时惩处和清理“动机不纯”者;其二,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让那些真正有志于为城市绿化工作做出贡献的人获得合理回报。如此双管齐下,才能给公共绿地找到最合适的“代管员”,进而在调动公众参与绿地养护工作积极性,以及保障公共资源不被变相侵占之间,找到最佳平衡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