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16 来源:行业动态

  证券代码:600606 证券简称:绿地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2-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利用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议案1至4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5已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披露于2022年1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做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做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做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 登记时间:2022年2月11日(星期五)上午9:00至下午16:00

  2、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 弄29 号4楼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

  ③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

  6、异地股东可以传真、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信函以到达地邮戳为准。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2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做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做投票。股东通过你自己的意愿做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根据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根据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1月2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已任期届满,需进行换届选举,组成第十届监事会。公司第十届监事会拟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一名,任期三年。

  经股东方提名,同意推选杨绿波先生、陈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二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王朔妤女士一起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杨绿波,中国国籍,男,1982年6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上海市财政局政策法规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行政管理部副经理、法务合约部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风控法务部副总经理,本公司监事。

  陈华,中国国籍,男,1980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工程硕士,审计师。历任上海振环实业总公司财务部主管,上海环境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工会财务主管,上海环境实业有限公司财务部高级经理、工会财务负责人,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业务主管、高级业务主管等职务。现任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本公司监事。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王朔妤女士当选为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附后)。王朔妤女士将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二名股东代表监事一起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王朔妤,中国国籍,女,1971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国家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曾任上海第二工业大学职员。加入绿地集团后,先后担任绿地集团企宣文员,绿地青浦科技园区有限公司招商管理经理,绿地集团人力资源部薪酬福利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常务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纪委书记。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1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9人,以通讯方式参会的董事2人),3名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已任期届满,需进行换届选举,组成第十届董事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拟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七名,独立董事四名,任期三年。

  经股东方提名,同意推选张玉良先生、张蕴女士、耿靖先生、徐孙庆先生、曾文慧女士、胡欣先生、刘延平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同意推选管一民先生、乔依德先生、王开国先生、张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按照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满足经营和发展需要,2022年上半年度公司预计新增不超过760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公司预计为下属子公司、下属子公司预计互相之间提供总额不超过700亿元的担保额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为参股企业来提供总额不超过60亿元的担保额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并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总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各下属子公司间、参股公司间的担保额度(含授权期限内新增公司)。

  详见《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上半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2)。

  详见《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3)。

  详见《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2-004)。

  张玉良,中国国籍,男,1956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党委委员、副书记,上海市农委机关主任科员,上海市农委住宅办副主任等职务。1992年创办上海绿地总公司(即绿地集团前身),并先后担任上海绿地总公司总经理,绿地集团董事长、总裁、党委书记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裁。

  张蕴,中国国籍,女,1970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先后担任绿地集团房地产市场营销部销售经理,绿地集团房地产市场营销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上海绿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绿地集团资产经营及商业事业部总经理,上海绿地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绿地国际酒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绿地集团总裁助理、副总裁、执行副总裁、执行总裁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执行总裁。

  耿靖,中国国籍,男,1974年9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上海银行张杨支行行长、浦东分行公司金融部总经理、总行营业部副总经理,爱建证券董事、常务副总裁(主持工作),爱建信托常务副总经理(主持工作),长江养老保险副总裁等职务。加入绿地集团后,先后担任绿地金融控股集团董事长、总裁,绿地集团总裁助理、副总裁、执行副总裁、执行总裁,绿地金创科技集团董事长、总裁等职务。现任本公司执行总裁。

  徐孙庆,中国国籍,男,1964年9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上海师范大学党委宣传部干部、党委办公室秘书、音乐系党总支副书记、系务委员会副主任,徐汇区漕河泾镇镇长助理、副镇长,徐汇区对外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徐汇区湖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徐汇区区委办公室主任,徐汇区副区长,静安区副区长、区委常委,上海市申江两岸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书记、总裁等职务。现任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本公司副董事长。

  曾文慧,中国国籍,女,1975年10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工程师。历任上海市地质调查研究院土地调查评价所(地政所、地价所)所长助理、副所长,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土地综合计划处(耕地保护处)主任科员、副处长,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综合保护处副处长,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产业园区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处长,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产业园区和结构调整处处长、一级调研员等职务。现任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总经理。

  胡欣,中国国籍,男,1967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工程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上海市水利工程设计研究院水工一室科员、助理工程师、计划经营科科长助理、水工设计所主任工程师、第二设计所所长、副院长,上海市水务局副总工程师、科学技术处处长,上海市水务局(市海洋局)副总工程师、科学信息处处长、防汛和安全监督处处长,上海市堤防(泵闸)设施管理处处长、党委副书记,上海市水务局(市海洋局)总工程师、党组成员,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等职务。现任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本公司副董事长。

  刘延平,中国国籍,男,1975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公共管理硕士,工程师。历任上海市自来水公司生产技术部科员,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资产管理部高级业务主管、资产管理部(发展研究部)总经理助理,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高级业务主管等职务。现任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

  管一民,中国国籍,男,1950年4月出生,会计学教授,高级会计师。曾任上海财经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副院长、常务副院长,上海财经大学校长助理,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授、副院长。现任益海嘉里金龙鱼粮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乔依德,中国国籍,男,1947年6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美国纽约人寿中国总经理、上海首席代表。现任上海发展研究基金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开国,中国国籍,男,1958年11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科研所副所长,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现任上海中平国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中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军,中国国籍,男,1963年1月出生,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复旦大学经济学助教、讲师、副教授和教授等职务。现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院长,复旦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满足经营和发展需要,2022年上半年度公司预计新增不超过760亿元的担保额度,具体包括:

  1、公司预计为下属子公司、下属子公司预计互相之间提供总额不超过700亿元的担保额度;

  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并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总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各下属子公司间、参股公司间的担保额度(含授权期限内新增公司)。

  1、被担保人包括公司下属子公司以及参股公司。担保情形包括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做担保,下属子公司互相之间做担保,和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参股企业来提供担保,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的全部担保情形。

  2、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可根据自身业务需求,在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与金融机构、债权人等协商并确定担保事宜,具体的担保种类、方式、金额、期限等以实际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

  3、实施过程中,按照实际签订担保合同时的持股比例确定使用额度的类别,若在签订担保合同时已约定了相关股权收购、转让、增资等股权变动事宜,以约定事宜完成后的公司持股比例确定使用额度的类别。

  4、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原则上按持股比例对参股公司做担保,若公司超过持股票比例提供担保,公司将要求被担保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提供同等担保,或向企业来提供反担保或其他增信措施。

  2022年上半年度担保计划是依据公司2021年度担保情况及2022年上半年度经营计划定制的,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需要,被担保人为公司下属子公司以及参股企业,总体风险可控,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陈晓漫、郑成良、华民、卢伯卿就本次担保事项出具了书面意见,主要内容为:

  2、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被担保人为公司下属子公司以及参股公司,风险可控,未发现其中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本公司利益的情形。

  截至2021年11月末,公司及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510.6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78.19%,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余额为1369.45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61.54%。

  2004年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华源集团”)和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绿地集团”)互保,在农业银行贷款5,000万元,绿地集团按期还款,华源集团逾期未还。后农业银行上海分行委托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上海办事处(“长城资管”)接手。2015年6月,华源集团宣告破产。长城资管向华源集团申报了相关债权,同时通过法院向绿地集团主张相关权利。2017年1月,一审法院判决绿地集团应于华源集团破产程序终结后十日内偿付长城资管在华源集团破产程序中未受清偿的相关债权。目前,华源集团破产程序尚在进行中。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7月,公司实施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总股本从12,168,154,385股变更为12,776,562,104股,因此《公司章程》相关条款拟修订如下:

  现修订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776,562,104元。”

  原:“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2,168,154,385股,均为普通股。”

  现修订为:“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2,776,562,104股,均为普通股。”

  上述修订内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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